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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 www.zjzj.net 2013-01-21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资质管理-行政许可]

建标造函[2013]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284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