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信息价发布工作的标准化、数字化,有效解决《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编码规则》(试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加快推进造价数据的共享进程,经研究,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编码规则》补充规定(一) 印发给你们,自 2023 年 9 月 1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编码规则》补充规定(一).PDF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3年8月24日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信息价发布工作的标准化、数字化,有效解决《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编码规则》(试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加快推进造价数据的共享进程,经研究,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编码规则》补充规定(一) 印发给你们,自 2023 年 9 月 1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编码规则》补充规定(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