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价协(200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浙考发[2004]10号文精神,为配合今年10月16日至17日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决定开办考前复习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工作
本次培训由省人事厅、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师资经建设部批准仍由浙江大学具体承担(各市未经省造价协会同意,不得私自办班)。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报名参加2004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按省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安排的时间和期次参加培训。为满足广大报考学员的需要,今年适当吸收单科生。
考前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三、培训时间、期次
培训自 7月 1日至 9月 15 日,预计 6 期(培训期次附后),每期17天(含双休日)。
四、培训地点
为保证教学质量,培训点统一设在杭州。
五、培训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4年 6月 30 日。
六、学费、教材及其他
全科学员每人每期收取培训费950元(不包括专用教材、培训大纲及培训辅导资料)。单科学员按每门课收取培训费:相关知识250元/人期、确定与控制250元/人期、技术与计量300元/人期、案例分析300元/人期。(注:缴费后除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学员外不予退款)。
所需教材可直接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电话:0571-88050693-101
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手续
在杭的考生可直接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莫干山路693-1号省造价管理总站内)报名、交费(持支票缴费的,请免填出票日期,其收款单位为浙江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分理处
帐号:1202024619914481052
外地学员通过邮汇形式报名、交费(收款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 邮编:310011),汇款时务必填写学员姓名。
省造价管理协会收到报名表和培训费(学员务必将学费汇款凭证复印件与报名表一并邮寄或传真)后即编班(按报名先后排列)。
联系人:张秀敏 联系电话: 0571-88050693-311、88079639
蒋成化(浙大) 0571-87951509
传 真:0571-88902971
附件二 培训期次安排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抄 送:省建设厅人教处、建筑业处、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
附件二
培训期次安排
期 次 | 培训起止时间 | 专 业 |
第一期 6月30日报到 | 7月1日—7月17日 | 土建 |
第二期 7月10日报到 | 7月11日—7月27日 | 土建 |
第三期 | 7月21日—8月6日 | 安装 |
第四期 8月9日报到 | 8月10日—8月26日 | 土建 |
第五期 8月20日报到 | 8月21日—9月6日 | 土建 |
第六期 8月29日报到 | 8月30日—9月15日 | 土建 |
注: 学员可根据本人意向选择培训期次并在报名表中注明;培训部按照学员报名先后顺序进行编班,编满为止;其余另行安排期次,编班后另发入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