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并造价工程师: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及整体素质水平,确保造价工程师注册质量,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5号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建标[2002]187号)的有关规定,造价工程师应按规定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每年参加集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为此,受建设部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委托,经研究决定,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联合组织200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师资经建设部批准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具体承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省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及在我省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认定)取得资格尚未注册的人员,均应参加200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二、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 培训时间统一安排在今年11月份,为方便各市造价工程师参加培训,本次培训地点分别设在杭州、宁波、温州三地举办,每期4天(各期次具体时间及学员安排详见附表)。1、杭州培训点,安排省属及杭州、湖州、绍兴、嘉兴、金华五地的造价工程师教育培训,共排9期。 联系电话:0571-88079639、88835928; 联系人:张秀敏、季挺。 其中第1-4、6-7期安排在建设饭店(杭州市保俶路222号,公交车11、25、9、6、24路到“保俶路”站,公交车502、K355、23、21到“八字桥”站); 第5期安排在省总工会干部培训中心(现地址名:杭州保俶北路52号,原地址名:西溪河下10号。公交车23、25、82路直达“海洋二所”站); 第8、9期安排在杭州花园大酒店(杭州教工路32号,公交车6、11、24、82、65路直达“教工路口”站);2、宁波培训点,安排宁波、舟山两地的造价工程师教育培训,共排4期。 地点:新芝宾馆(宁波市永丰西路215号,公交车2、9、809路终点站); 联系电话:0574-87320512; 联系人:任菡青;3、温州培训点,安排温州、台州、衢州、丽水四地的造价工程师教育培训,共排2期。 地点:东瓯大酒店(温州市温州大道东建大厦); 联系人:0577-88826307; 联系电话:俞韶葱、黄晓丹;三、费用标准 每位学员报到时须缴纳继续教育培训费用350元,教材资料费70元;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四、其他事项 1、每期第一天的上午为报到时间。因连续办班,周期短、时间紧,务请各位学员按规定的日期报到、缴费。 2、已参加过培训教育取得中价协颁发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在证书上粘贴本人一寸照片,在缴费时一并上交;没有中价协颁发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在缴费时一并上缴本人的一寸照片一张。 3、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是每一位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续期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切勿缺席。 4、请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协助做好培训人员的通知工作。附件:培训班期次(具体安排请查询公告栏) |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