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市[2011]52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为规范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文)和《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造人管(2010)6号文)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我省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协调。省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在杭省(部)属企业造价员的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内造价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工作。
二、学习对象
2011年底前有效期满需参加资格验证继续从业的造价员,如继续教育学时未满,均需按照要求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三、学习内容和方式
网络继续教育利用中价协网络平台:www.ceca.org.cn,学员点击进入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1、课程内容:《工程经济学》、《房屋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国家大剧院工程造价管理实践》、《运用典型造价案例解读相关造价条款》、《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规程解读及实务》等。
2、2011年度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分为10学时和30学时两种类型,已参加本省2010版计价依据宣贯学习的造价员选择网络学习10学时,未参加本省2010版计价依据宣贯学习的造价员选择网络学习30学时。
网络教育系统对学员所选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参加网络教育学习满10学时或者30学时课程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
3、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造价员,应填写《浙江省2011年度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报名表》(见附件),于9月30日前到省造价管理协会或属地造价管理机构报名,省造价管理协会或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对报名资格核准后,于10月12日前将报名汇总表上报省站。通过报名核准的学员自行于10月15日-18日前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缴费手续。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10学时课程的费用为每人100元,30学时课程的费用为每人300元,学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
(1) 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 邮局汇款:
收 款 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邮局汇款单附言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以及浙江造价员网络教育。
(3) 银行汇款
收 款 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060998018010000136
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以及浙江造价员网络教育。
注:学员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一般需要等2-3天才可开通学习。如需要尽快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010-82330766)至北京东大正保公司确认。若邮局或银行汇款附言栏空间有限,也可发传真注明汇款详细信息。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务必直接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10-82326699。
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务必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应学时课程,并通过考试。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是造价员资格验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省属单位报名联系省造价协会
联系电话:88058079
联系人:王漪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