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市﹝2012﹞55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确保造价工程师注册质量,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等文件精神及本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面授对象
1、2012年度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
2、历年来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未注册人员;
3、2012年度跨省变更到浙江且未参加网络教育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已取得浙江注册号)。
二、面授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1.内容: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三)
2.时间:2012年11月15日~2012年11月22日
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8日
共四期,每期4天,详见附件。
3.地点:杭州
浙江省建设厅干部学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26号。
三、费用标准
每位学员报到时缴纳继续教育培训费350元,教材费70元。
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1、每期第一天的上午为报到时间(8;30-11:30),下午为上课时间不作延时报到,请各位学员按培训期次规定的日期、时间报到、缴费。(注:为确保学员按时到达培训点正常学习,报到、缴费一律由本人办理,不接受代办)
2、学员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跨省变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还需携带注册证书原件。
3、联系电话:0571-85269209
附件:培训期次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