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造[2006] 15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及整体素质水平,确保造价工程师注册质量,根据建设部75号部令《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订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精神,造价工程师应按规定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结合我省实际,今年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再教育仍将采用网上授课和面授两种学习的方式进行,现将今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省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及在我省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认定)取得资格尚未注册的人员,均应参加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1、2006年初始注册、未注册的及专业部属的造价工程师参加面授培训,培训内容为《建设工程项目价值管理》及省补充部分培训内容。
2、已经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实行网络教育,培训内容:
主导课程(网络教育考试范围):《建设工程项目价值管理》
辅助课程(非网络教育考试范围):《项目融资》、《工程造价英语词汇》、《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软件应用》
3、已经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也可参加面授培训,但需在网络教育培训报名结束前提出审请。
4、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
5、课程播放时间:2006年3月1日—2007年2月28日。有关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教学说明、课程安排和学习要求,请登陆“中价协”网站。
6、我省参加网络教育的学员必须在2006年10月底前完成各课内容并通过考试。
三、费用标准
网络教育收费标准(含教材费用)按“中价协”规定400元/人标准收取。
四、报名、交费时间
1、本次网络教育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请参加网络教育的造价工程师于4月10日至4月30日登录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学员直接在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同时请将培训费通过邮汇形式直接汇款至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邮编:310011),并在汇款单上注明“网络教育及学员名单”。如单位统一邮汇,提供打印的学员名单和开票要求。学员请在5月16日至5月31日(节假日除外)凭本人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到本人所在地的市造价站(处、办)(在杭省属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直接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领取教材和培训费发票。
2、造价工程师报名、交费手续办完后,由省总站负责学员网络学习身份的开通。
3、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站(处、办)协助做好网络教育培训教材发放等工作。
五、参加网络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可凭从网站下载打印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作为本年度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年检、续期注册时继续教育的证明。
六、面授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造价工程师关注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及网刊《浙江造价信息》。
总站联系人:张秀敏 联系电话:0571—8808761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抄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省建设厅人教处、赵如龙副厅长、贾宝林副厅长,省建筑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