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市[2010]15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造价工程师的法律、法规意识及整体素质水平,确保造价工程师注册质量,根据建设部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订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应按规定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结合我省实际,今年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再教育仍采用网络和面授教育两种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省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及在我省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认定)取得资格尚未注册的人员,均应参加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1、2009年底尚未申请注册的考试(认定)合格人员、2010年外省变更未取得浙江省注册号的造价工程师参加面授培训,培训内容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及本省补充部分培训内容。面授培训通知另行印发。
2、已经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全部实行网络教育,培训内容:
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
选修课程: 九部委关于《〈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介绍及条款解读;从BT及BOT项目投融资策划谈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国家体育馆(鸟巢)钢结构施工关键技术;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工程技术创新;国家大剧院工程造价管理实践;上海世博场馆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国内建筑钢结构的制作、安装与组价简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解读;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成本控制;中价协工程造价优秀成果部分获奖项目的有关全过程造价咨询和造价控制案例和经验介绍等。
3、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
4、课程播放时间:2010年3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有关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教学说明、课程安排和学习要求,请登陆“中价协”网站。
5、需参加本年度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请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30学时必修课程或30学时选修课程,并通过考试。
三、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600元/人?2年,包括30学时必修课程的费用(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及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
四、报名、交费时间
1、网络教育报名、交费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2、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可登陆浙江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下载报名表,填写好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报名表,直接来省造价管理总站交费,或银行汇款,汇入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银行帐号为:33001616435050010092,杭州市建设银行文晖支行,注明网络教育学费)后,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和报名表一并邮寄到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邮编:310005)。
3、造价工程师请于5月13日至5月28日(节假日除外)凭本人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到本人所在地的市造价站(处、办)领取教材和培训费发票。在杭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直接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领取。
4、造价工程师报名、交费手续办完后,由省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学员网络学习身份的开通。
5、参加网络教育的造价工程师,可凭从网站下载打印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作为本年度参加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时继续教育的证明。
6、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协助做好网络教育培训教材发放等工作。
总站联系人:张秀敏 联系电话:0571—88087612
附件:网络教育报名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