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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www.zjzj.net 2008-10-29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资质管理-诚信平台]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文)和《浙江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浙造人管(2007)1号文)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08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协调。省站负责在杭省(部)属企业造价员的继续教育,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内造价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学时认定和将学习结果记入造价员档案。市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造价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须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二、 继续教育对象

    凡浙江省境内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方式和内容

    2008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采用集中面授的方式,造价员继续教育使用省造价总站编制的统一教材。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讲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交底

    3、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最新动态及有关计价规定

    四、培训课时

    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是造价员资格验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

    1、各市造价员继续教育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期次安排根据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的通知。

    2、省属单位造价员的继续教育时间初定2008年12月,地点安排在杭州。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省2008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希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精心组织,认真备课,按要求高质量的完成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