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
浙建站市[2014]66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2014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补办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4]55号)要求,我们对申请补办从业登记的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12月12日前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领取从业印章(合格人员领取证章时间,请关注各市站通知),并做好从业登记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管理工作。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