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造价咨询资质管理部门:
经请示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同意,现就2003年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129家咨询单位办理资质证书副本延长有效期限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资质管理部门在2005年2月28日前将2003年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单位副本汇总一并交中价协。以便及时办理有效期限延长手续。
二、凡咨询单位在此期间有资质内容发生变更的,可同时提出字纸证书变更申请。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