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宁波市计委,省级有关厅、局: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审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浙建建〔1997〕21号)精神,各市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审人员资格证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管办),按照规定的验证考核程序,对原持有我厅颁发的概预算编审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了验证,省资管办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经我厅审定,验证合格人员共计14363名,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根据建设部和我厅有关规定,凡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概预算及标底的编审或咨询工作,无证人员编制或审查的概预算及标底作无效处理,建筑市场各有关管理部门不予认可。对未参加本次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概预算编审人员(资格证抽查复验记录栏内未盖“2002年年检合格印鉴”者)取消其编审资格,原有资格证章自发文之日起停止使用。希各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抓好资格证书验证后的各项管理工作。 附件: 浙江省2002年度建设工程编审人员资格验证合格人员名单详情请查阅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 |
浙江省建设厅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