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市场服务 >日常管理 >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印章换发的通知
日常管理

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印章换发的通知

-- www.zjzj.net 2012-12-10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资质管理-日常管理]

浙建站市﹝2012﹞65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 021号)关于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四年验证一次的精神,我省2011年底前取得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时间将作相应延长。为使证书和印章有效期一致,经研究,决定对现有造价员执业印章已到期的进行换发。具体说明如下:

  一、换章对象

  1、浙070年开头且2010年验证合格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将延迟到2014年12月31日。其中,执业印章刻明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造价员需进行换章。

  2、浙110开头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将延迟到2015年12月31日,其中,执业印章刻明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的造价员需进行换章。

  3、浙060开头且2009年验证合格的造价员及浙090开头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将延迟到2013年12月31日。如办理过变更手续执业印章刻明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的造价员需进行换章。

  造价员的原始从业印章未注明有效期的,可自动顺延,不办理印章换发。

  二、受理时间和方式

  受理时间:2012年12月17日---12月21日。

  申请印章换发的造价员,应填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换章申请表》(见附件),根据证书地区属性,上报省造价管理协会或属地造价管理机构。

  省造价管理协会或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对名单进行核对汇总后,于12月28日前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

  执业印章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咨询省造价协会和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换章申请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