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市[2011]37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建站市(2008)16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的通知》(浙建站市(2011)11号)等文件规定,我站组织了浙江省2011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经审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等136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等21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2011年度定期检查合格。北京中天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等2家分支机构专职专业人员不到位被责令限期整改。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被责令整改的分支机构整改期限为2个月,整改期满后,须向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递交整改报告。整改期限届满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应重新申请备案。企业不重新申请备案的,按照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次定期检查结果,我站将组织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抽查和实地核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省2011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浙江省2011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定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