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市〔2012〕44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建站市〔2008〕16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的通知》(浙建站市〔2012〕14号)等文件规定,我站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定期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经公示后无异议,现将审查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经审核共有153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30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定期检查为合格。其中北京中天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因专职专业人员不到位被责令限期整改。
被责令整改的分支机构整改期限为2个月,整改期满后,须向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递交整改报告。整改期限届满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应重新申请备案。企业不重新申请备案的,按照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浙江省2012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浙江省2012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定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