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文件
浙建站市[2015]61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2015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补办工作的通知 》(浙建站市﹝2015﹞52号)要求,我们对2015年度申请造价员从业登记补办的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从业登记补办合格的 873 名造价员名单公布如下(名单附后)。
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11月21日前到省造价管理协会领取从业证书(合格人员领取证章时间,请关注各市站通知),并做好从业登记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管理工作。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