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建发[2009]16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为充分发挥标准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确保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安全,推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工作原则上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方案》开展(见附件1)。
二、为加强组织工作领导,决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三单位共10人组成“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修订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审定修订成果。领导小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苗根任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樊剑平、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华海和省财政厅副厅长魏跃华任副组长(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领导小组下设“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专家组”,专家组负责解决编制工作中的具体技术问题,并对各项工作成果进行初审。专家组组长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张实现担任(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3)。
四、修订工作经费包括编审费、会务费、调研费、印刷费、资料设备购置费、典型工程测算费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适当补助。
五、修订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请各地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各有关参编单位和个人大力支持,力争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修订工作。
六、修订计价依据的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各地、各部门对修订工作有何要求或建议,请及时向省造价管理总站反映。联系电话:0571-88064127。
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方案
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专家组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方案
为适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求和我省建设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标准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确保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安全,推动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三年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实施现状,研究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贯彻实施的工作主线,按照紧跟形势、紧贴市场、紧扣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标准定额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进工程造价计价改革进程,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修订工作,形成2010版基期价格、取费标准,更新完善我省2003版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专业预算定额,加强工程计价配套计算机软件管理与应用工作,进一步构建有利于发挥标准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有利于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的工程造价计价体系。
三、修订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3.《全国统一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劳动定额》(2009版);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6);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
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1999);
7.《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2版);
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
9.现行的建筑设计标准图集,国家及本省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等先进技术资料;
10.国务院及省政府(含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印发的有关文件以及科技试验、技术测定和有关统计资料。
四、修订成果
1.《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2.《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4.《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5.《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
6.《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
7.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预算价格;
8、与2010版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专业定额相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及有关政策文件。
五、修订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1月至5月)。制定修订工作方案、组建组织机构、广泛调查研究、开展宣传动员。
(二)编制阶段(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成立各专业编制组,形成各专业编制方案,收集资料、深入现场、分析数据,开展各专业定额修订工作。
(三)论证阶段(2010年7月至8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
(四)审定阶段(2010年9月)。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的组织协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三单位共同组成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修订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修订成果审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负责对各项工作成果初审。具体组织修订和日常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七、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修订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是一项系统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的工作,为确保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修订任务,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调有力专业人员组织专门班子,各参编单位和有关人员要大力支持配合,共同努力,确保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修编工作。
2、加强衔接工作。修订计价依据要坚持接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继承2003版计价依据编制的实用做法,要吸收外省市计价依据编制的先进经验,同时要与招投标、质量管理、工程结算等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管理工作需要相衔接,形成一套既符合国标要求,又能方便使用的计价依据,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为核心的工程造价计价管理改革进程。
3、强化社会参与。为提高计价依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要按照开门编制的原则,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直接参与编制,在编制过程中组织专家对修订本的咨询论证,提高编制的科学性,另一方面要通过调研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认真听取、分析、吸纳建设各方主体的意见,提高定额编制的实用性。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苗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组长:樊剑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吴华海(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张 奕(省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周伟群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与计划财务处处长)
王 俭(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
陈祥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基综处处长)
柴林奎(省建筑业管理局副局长)
张实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
附件3: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专家组名单
组 长:张实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
副组长:张金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站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韩 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站长、高级工程师)
方建新(省发改委调研员)
郭定方(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施卫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计划与财务处副处长)
汪亚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总工、高级经济师)
成 员:李仲尧(省交易中心副主任)
郑 耀(省财政项目预算评审中心主任、高级会计师)
冯 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吴伟民(省建筑业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
杨铁定(杭州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郭 群(杭州招标办主任、高级工程师)
李 鹏(宁波造价管理处处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陈正光(温州造价管理处主任、高级工程师)
郭建国(嘉兴造价管理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沈先国(舟山造价管理站站长兼招标办主任、高级工程师)
沈联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长、高级工程师)
毛红卫(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胡建明(省造价管理总站科长、高级经济师)
田忠玉(省造价管理总站科长、高级工程师)
李江波(省造价管理总站副科长、高级工程师)
吴勇臻(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
史文军(浙江野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