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需要,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建标[2006]27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