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各单位会员:
根据国务院国清[2002]6号和建设部建标[2002]194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业的改革与发展,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水平,为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在执业中解决疑难问题并规范其执业行为,促进我省造价咨询业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组。现就推荐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 从事工程造价领域工作满10年,取得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 熟悉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深的工程造价理论造诣和实际工作经验;
-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 本人自愿为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服务;
-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造价咨询技术工作。
二、名额、时间安排
-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包括协会)推荐一名;
- 具有甲、乙级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推荐1名;
- 各大专院校科研究机构推荐1名。
被推荐人员需用计算机打印“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专家推荐表”,同时提交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二张一寸近期同底彩色相片(表上粘贴),登记表用A4纸正反打印后,于2004年8月15日前报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委员会(分支机构),办公地点:杭州市中山中路115号(中山大厦6楼),邮编:310002,传真:0571-87922190,联系电话:0571-87921112-886,联系人:李琴芳、邬美康。
三、录用办法
根据推荐情况,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委员会》统盘研究,择优录用,同时颁发聘用证书。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00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