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
现将《全省招投标工作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做好本地区的招投标工作。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二○○五年四月四日
抄送:赵如龙副厅长,省重点办,省造价总站
全省招投标工作研讨会纪要
2005年3月25日至26日,全省招投标工作研讨会在舟山举行。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相关处室和招标办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省重点办、省造价总站的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评标办法及评标专家管理等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会议认为,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立统一招投标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参与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平台建设, 目前全省11市本级的建设工程交易已全部纳入当地招投标统一平台。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上,各地大力推行招标代理制度,推动了招标代理行业的迅速发展,同时通过推出代理合同备案制、招标代理机构评分考核制等制度,促进了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评标专家的管理,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动态管理,组织集中培训,建立清出机制,通过提升评标专家的素质,保障了评标工作的公正与科学。
会议指出,各地在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全省没有统一模式的情况下,各地尤其是县(区)一级在自主决定和自行建设过程中出现市场秩序不规范、行业职能不落实的局面;二是行业主管部门与统一平台中的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分工不明、职责不清,造成多重监管、交叉监管等问题;三是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以及招投标过程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招投标投诉逐年上升。主要表现在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不够、水平不高:业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时有发生;企业不正当竞争,围标、串标现象依然严重:评标不科学,资格预审不严肃,程序不规范问题突出;四是招投标各方主体对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尚未完全适应等。
会议提出,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各市要依法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作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积极指导县(区)统一平台建设;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以不良行为公示等手段约束主体行为;四是结合《建筑法》修订,加强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规范;五是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构建具体可行的规则体系;六是做好03版新计价依据实施与招投标的衔接工作;七是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全省统一的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八是成立建筑业行业协会招投标分会,加强行业自律。
二○○五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