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省建管局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的关心指导下,我们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建筑强市”发展目标,统筹谋划,在健全计价依据、保障营改增改革、推广装配式和绿色建筑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十三五”时期的良好开局,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规章制度逐步完善
我市以服务建筑业发展为工作导向,结合规范工程造价市场的实际工作,不断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制定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管理规定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做好贯彻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从政策层面上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了建筑市场,使工程造价管理有法可依,为遵章守规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推进了市场的建设与发展。
(二)标准体系日益健全
我市紧跟造价改革要求,不断补充和完善造价标准体系,建筑业“营改增”后,我市一手抓营改增后计价规则调整政策贯彻落实工作,一手抓政策文件的制定,相应调整了杭州市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率、地铁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相关定额的施工取费费率的计价规则以及杭州市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计算口径。此外还配合省造价管理总站参与完成《全国建筑工业化定额》、《全国绿色建筑定额》和《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编制工作,全力推动装配式和绿色建筑计价等标准体系的健全,为工程造价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造价控制成效显著
继续做好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标价备案、合同备案管理工作,以及重点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审查工作,2016年完成艮山路提升改造工程、香积寺路、博奥隧道等多个大型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查,有效降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产生的可能性,确保建设资金得到有效监管,今年开展的竣工结算价备案,更是打通了工程造价全过程监管的最后一个环节,实现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闭合。
(四)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继续转变思路、创新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推进各项管理工作。概(预)算审核绿色通道工作机制保障了重点项目审核工作的快捷高效。通过召开优化商品混凝土信息价格采集方案研讨会、探索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筑材料的信息价发布模式、优化扩大信息采集来源等方式提高了工程价格信息的管理水平。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打通与其他管理部门的信息壁垒,整合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分析,大力提升以数据管理为核心的造价管理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正视成绩 面对问题
应该说我们工程造价管理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此,我代表建委对大家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也对各相关单位的支持表示感谢。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矛盾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工程造价行业面临重大挑战。
按照中央转方式、调结构、保增长、惠民生的决策部署,国家各项基建投资规划呈波涛汹涌之势,“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三大国家战略稳步推进,与此同时,新型城镇化建设、“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中引导和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为建筑业发展的转型提供了良好契机,我市今年仍将继续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及城中村改造等工程的投资力度,放大G20峰会效应,迎来亚运会筹办以及城市国家化提速带来的机遇,因此,今年我们造价管理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对这样的经济形势,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从政策上积极引导、在技术上积极帮助建筑企业适应计价方式的改革,促进建筑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助推建筑业发展,是亟待我们研究,细致分析,找出问题关键所在,对症下药,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二)工程造价行业中的深层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造价管理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改革,破解了许多影响和制约建筑业发展的重大难题,但还有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1)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中工程造价计价不规范。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建设市场运行中涉及有关各方经济利益的焦点。长期以来,由于计价依据编制周期过长,定额水平不能及时和准确反映市场价格变动以及计价方法的改革滞后,不利于业主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容易引发工程合同纠纷。
(2)工程造价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中存在大量问题,索赔制度不完善,奖惩机制力度不够,现有法规体系尚存在许多弹性空间,一些条款对当事者的道德约束高于法律约束。此外,部分歧视性条款较难把握,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极易发生越位和缺位行为,让投机分子有漏洞可钻,虚假造价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3)信用建设相对落后,市场监管不到位。我国信用建设起步晚,存在缺乏经验,管理不规范,诚信意识不强等现象,市场竞争无序,尚未进入良性循环,造价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知识面窄,此外有些造价工程师出于自身和眼前利益,或者迫于有关方面的压力,按业主的要求编制虚假报价、非法“挂证”等现象屡有发生,特别是去年全国造价员从业资格取消后,造价工程师成为各级造价管理主体抢夺的资源,有的单位甚至铤而走险,伪造证书。
三、适应新形势 深化我市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助推建筑业发展
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此次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为契机,科学谋划,创新机制,促进发展,努力开创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造价工作。
(二)是要充分认清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国家、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从宏观方面来看,工程造价管理的实施和加强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建筑业作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只有建立起严格的监管制度,并利用相应的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于市场行为进行规范,才能维护市场经济的繁荣稳定,从而促进国家的发展,只有各方面加强配合,建筑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适应市场发展,为企业争取最大效益
从企业层面来看,建筑工程一般的特点是:工期较长、设计更改频繁、建筑过程中材料价格变化大、建筑过程中意外情况发生率高等,这些特点造成了工程造价的不稳定性。面对如今瞬息万变的经济形势,只有通过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密切关注建设市场的动态变化,深入研究市场供需影响因素,及时分析市场调整过程中可能对企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才能促使建筑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建筑业行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工程造价管理建设要进一步健全。结合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应用等发展方向,配合省站做好2018版计价定额修编,充分发挥我市在全省造价管理系统中的主力军作用,结合自身专业技术优势和属地产业优势,积极开展工程调研,加快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造价指标的编制,主动研究BIM技术、PPP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计价依据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推广应用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为推动建筑业发展提供配套支持。同时继续加大《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版)在我市的的宣贯和执行力度,针对部分县(市)清单执行滞后的现状,督促和指导县(市)造价管理部门及时升级电子招投标系统,完善计价配套规则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新老保清单计价政策稳步衔接、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执行到位。
(四)工程造价计价的监督管理职能要进一步加强。要坚持“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模式进行模化。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推行国有投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制度,主动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实现工程项目前期投资估算、概算与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结算价政策衔接,造价与招投标、合同的管理制度协调,形成制度合力。严格控制投资规模,认真研究超概问题,通过建立动态指标,对上涨和下降的指标进行加权平均,协调解决调概问题。同时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转变结算方式,推行过程中结算,简化竣工结算,将竣工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引导工程竣工结算按约定及时办理,遏制工程款拖欠。围绕施工价款结算的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改革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鼓励行业协会组织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造价纠纷专业调解,健全工程价款协调、仲裁、清算约束手段,建立防范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执行计价标准的监督检查,规范计价行为。以施工合同备案为抓手,积极参与建筑市场规范活动,强化施工合同过程监管,打击“阴阳合同”和“三包一挂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加强对工程计价活动及参与计价活动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五)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以《杭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
点工作方案》为契机,转变“以我为主”的观念,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联动,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改革模式,切实把好招投标源头关,以三价信息为切入点,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分析变化规律,形成闭合管理。 从招投标、合同订立阶段实行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到工期项目竣工推行合同履约评价,逐步建立发包承包双方自我约束机制,健全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实现“制度规则统一,市场决定造价,计价活动规范”的工程造价生态环境, 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整体效益。
(六)提高工程造价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要素价格信息收集发布水平,积极应对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活动开展的需要,运用微信平台等公共媒体,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同时强化对现有价格信息员队伍的建设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为准确收集市场要素价格信息提供保障。同时以造价信息网为载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大数据,完善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通过大数据大力提升工程造价信息化水平。
(七)加强工程造价的监管力度,推进造价咨询诚信体系建设。按“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信用信息“谁产生、谁辅助、谁归集、谁解释”的原则,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搭建统一的信用管理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健全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对招标控制价审查、造价咨询市场日常检查等形式,加强对造价管理各级主体市场执业行为的监管,规范市场执业行为,推行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抽查、评优评先等事项关联机制。积极推进造价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建设,建立造价工程师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监管企业延伸监管个人,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八)提高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提高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搞好标准和造价工作的基础。要牢牢抓住“人”这一核心要素,在人员结构、专业结构和素质提升上下功夫。一是要加强培训,按照继续教育的要求,重视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他们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虽然造价人员资格被取消了,但行业对造价从业人员的职业要求并没有降低。个管理部门要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充分利用信用管理手段,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三是要注重人才培养,更新用人观念,建立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激励机制,鼓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营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
(九)强调“四个意识”,强化造价管理工作
造价行业承担着工程建设成本管理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形成行业合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调“四个意识”。
一是要增强担当意识。要直面造价管理核心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自身本领退化萎缩,专业人才青黄不接,无序竞争带来行业内讧的危险,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承担起推动造价行业健康发展的重任。
二是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主动投身经济建设大局中去,为政府、为业主排忧解难,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体现自身价值。
三是要增强创新意识。通过制度创新从制度层面理顺造价管理各方关系,完善计价程序,约束市场行为,逐步完善市场决定造价的造价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动造价管理的科学化,提高造价管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四是要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鼓励守信、惩戒失信,让违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各级造价管理部门要自觉加强廉政建设,以自身良好作风带动行业风清气正。
同志们,做好造价管理工作重在创新,贵在实干。让我们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适应新形势,深化我市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全面提升全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水平,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