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市建价[2017] 5号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建建发[2011]124号)及《金华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办法》(金市建建[2012]13号)的有关精神,经深入调研和测算,现将有关第一季度金华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17年第一季度金华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
注:1.本人工市场信息价格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浙江省2010版计价依据确定工程造价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是八小时工作制测算。
3.人工信息价与定额单价的价差仅计取税金。
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