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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履约行为,提高履约意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严肃性,依据《台州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和《关于开展2012年全年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的通知》,市造价处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成检查组,主要抽检台州市区(包括台州三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及台州经济开发区)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总承包等24个项目,建筑面积809.04万平方米,合同价款23.67亿元,涉及建设单位19家、施工单位22家、监理单位17家。对存在问题的20个项目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其中记不良行为2人次、记分并建议发包方按合同扣除违约金的14人次,通报批评6项、限期整改29项。对履约情况良好的1个项目有关单位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