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已经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6月28日,市造价处组织召开《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会,邀请《办法》的主要起草人、省造价管理总站张金星副站长对《办法》进行宣贯、解读,全市建设各方主体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联络员、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及全市从事工程造价、招标管理、招标代理、合同管理等工作的从业人员2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