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www.zjzj.net 2004-01-07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地方新闻]湖建发[2004] 2 号 各县(区)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发【2003】2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2004年2月1日起,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一律使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学习,加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为总分包双方和政府规范分包活动提供服务。 三、湖州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公室做好《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的推广使用和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示范文本统一到湖州市合同管理办公室领取)。特此通知。 主题词:建设工程 施工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通知 |
湖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二○○四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