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建工发[2011]93号
2011年2月25日上午,市建委召开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协调推进专题会。委设计处、科教处、法规处、市场处及委直属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会上,首先对《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修订过程进行了说明,并汇报近期全面推广应用的准备工作情况,同时对在使用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最后对我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行了明确。现将会议确定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办法》的发布为我市全面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工作奠定了基础,各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按办法的要求各负其责,严格执行。
二、工程处牵头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会同科教处、设计处,负责《杭州市预拌砂浆应用技术导则》的发布。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设计处负责向在杭各设计单位传达《办法》精神,要求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中明确工程砂浆均要采用预拌砂浆。会议确定,使用预拌砂浆工程的时间控制节点即以施工图出图时间为准,《办法》发布后编制的施工图设计必须明确使用预拌砂浆。
四、招标办负责审核建设工程招标人是否将使用预拌砂浆作为必备条件列入招标文件,是否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列入投标报价范围的工作。
五、市造价管理站负责制定使用预拌砂浆的计价依据,定期发布预拌砂浆定额和造价信息工作。第一期预拌砂浆价格信息在2011年3月发布。
六、市场处做好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予以信用扣分处罚。
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现场使用预拌砂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作为文明施工单位评比、工程质量评优的依据。
八、科教处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生产的预拌(干混)技术(产品)按照《办法》规定进行登记管理。
附: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名单(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