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发改投资[2010]623号
甬财政基[2010]145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建建发【2010】2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以下简称计价依据(2010版)】包括《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等内容。
二、计价依据(2010版)是指导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与审核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三、计价依据(2010版)适用于综合单价计价法和工料单价计价法。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执行计价依据(2010版);其他项目由业主自行选择计价方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计价依据(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与其相抵触的2003版计价依据和相关文件同时停止使用。
凡2010年12月31日前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的项目,或者虽然工程合同在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但工程招投标的招标文件在2010年12月31日前备案的项目,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仍按2003版计价依据执行。
五、计价依据(2010版)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实行全面动态管理。本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要素价格信息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负责测算、发布。
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联系。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