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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丽水: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 www.zjzj.net 2012-07-09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地方新闻]

        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工作会议,于2012年7月4日-5日在丽水市现代广场大酒店顺利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总结了全市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表彰了先进;各县(市、区)交流了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研究部署了下阶段全市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建设局(分局)分管局长、建筑业科负责人、招标办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人员,全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张金星副书记、副站长亲临会议指导。张金星副书记、副站长在会上充分肯定了丽水市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近几年来,丽水市在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做到了“三个有”,工作有创新,工作有联动,工作有成效。同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重新审视工程造价工作。要从建设全局的高度,要从造价深刻内涵,要从全面管理的角度提出当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五大重要作用。二是借机发力推进各项工作。要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机,全力推进招标投标与工程造价管理各项工作的发展。三是通报当前四项重要工作。紧抓宣贯,精编定额,力推动态,服务市场。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詹仁庆副局长到会并做重要讲话。会上,詹仁庆副局长提出了三方面的意见: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依法监管工程造价与招投标工作。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依法切实做好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监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为监管工作提供保障。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职责,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协调,落实管理工作经费,确保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监管工作;三是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切实做好监管工作。落实好丽水市“十二五”工程造价管理规划。做好招标控制价与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工作。做好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工作。做好建安工程直接发包最低造价额度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做好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作。安全文明施工鼓励企业创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O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