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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绍兴: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印发绍兴市建设工程建材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www.zjzj.net 2014-03-19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地方新闻]

绍市建价(2014)2号

各区(县、市)建管局:

  为适应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信息发布质量,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员聘任

  1、基本条件

  (1)、从事造价管理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诚实正直、责任心强、善于沟通;

  (2)、熟悉各类建筑施工材料的性能、价格及行业市场情况。

  (3)、能独立完成建材价格信息的采集工作。

  2、聘任程序

  按照本人自愿,当地建管部门推荐和市造价处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聘任工作。

  二、信息员职责

  1.根据价格要素特点,在每月5日前采集本地材料价格,上报各县(市、区)建管部门审核,市直信息员直接报市造价处。

  2.对负责的领域价格信息进行监控,定期上报监控情况,对当月内波动较大的材料价格,及时反馈情况,并报当地建管部门备案。

  3.协助市造价处核实、校正与市场有差异的价格信息。

  4.其他价格信息管理相关工作。

  三、信息员考核

  各县(市、区)建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员的监督管理。通过听证会、召开信息例会等有效方式,建立价格纠错、互审、校正机制,对专职信息员提供价格进行监督、审核,并在表格封面加盖公章后,于10日前报至市造价处。

  市造价处对上报的信息价格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反馈当地建管部门,督促信息员整改,最后确定信息价格。每月在审定价格时,对信息员的工作情况,从准确率、及时性、主动性等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年末对信息员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并将考核情况反馈给各县(市、区)建管部门。对考核为优秀的信息员,授予“优秀信息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信息员,要求各县(市、区)建管部门,予以解聘。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