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市场行为,根据《台州市建设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将定期对持证概预算专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及工作业绩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台州市范围内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审人员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持证人员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的情况。
2、持证人员是否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持证人员有无跨单位、跨专业执业。
4、持证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有无弄虚作假、高估冒算或无理压价,严重影响建设市场秩序,造成造价行业混乱等不良后果的行为。
5、其他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
三、检查方式
采用自检及抽查方式,检查持证人员2003年以来完成的工作业绩(具体人员及工程项目名称另行通知)。受检人员提供如下资料:
1、工程预(结)算书
2、工程量计算清单
3、工程招标文件
4、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工程价款变更联系单
5、凡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业人员业绩应提供咨询委托合同
6、其他有关资料
四、检查程序
1、自查阶段,持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2003年以来完成的工作业绩填入《台州市建设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工作业绩登记手册》(另发),交各县(市、区)资格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确定受检人员名单,通知受检人员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3、检查阶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4、检查意见汇总、通报。
五、设立举报电话(0576-8517675),面向社会接受举报,对举报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结果将通报全市,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
希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并认真准备有关资料,全力配合检查组工作。
附件:台州市建设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及工作业绩检查日程安排表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抄 送: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台州市建设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