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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296号省长令)已经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市造价管理站、协会自10月16日起结合2012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分批次开展了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本次培训除宣贯《第296号省长令》以外,还深入学习了2010版计价依据相关文件政策及《全国造价员管理办法》,并开设了廉政建设讲座,于10月26日顺利结束,共有900余人参加这次宣贯与培训,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