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浙建站消〔202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法》(浙建〔2020〕3号)、《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管理办法》(浙建站招〔2024〕1号)规定,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我站审定,现将李江波等51名(详见附件)2025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名单予以公布,聘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2025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