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现批准《建设工程计价成果文件数据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103-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成果文件数据标准》(DB33/T1103-201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建设工程计价成果文件数据标准》.pdf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3日
现批准《建设工程计价成果文件数据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103-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成果文件数据标准》(DB33/T1103-201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建设工程计价成果文件数据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