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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2013-2014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 www.zjzj.net 2014-10-29 --

本文件出处: [新闻中心-政策文件]、 [资质管理-日常管理]

浙建站市[2014]60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各市造价管理协会:

    为加快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树立工程造价咨询业品牌,充分发挥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示范作用,调动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大做强做精,经研究决定,省造价管理总站和省造价管理协会联合组织开展浙江省2013-2014年度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可申请参加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评选:   

    1、取得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满三年(2011年9月1日前取得乙级及以上资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守法经营,严于自律,无违规行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和管理机构倡议,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知名度高,具有企业品牌效应,赢得多数同行的赞扬和认可;

    3、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内容、价格公开,诚信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居同行前列;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文化创新,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从业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

    4、积极开拓市场,服务社会,企业规模(包括从业人数、办公场所面积等)、工程造价咨询收入、纳税额在当地企业中名列前位;

    5、在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贡献突出,在承揽咨询业务活动中,不采用恶意压价、给予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遵守行业自律公约,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领导集体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职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7、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鼓励职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先进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专业课题研究,撰写专业论文及造价咨询案例等;

    8、企业在党建工作、公益慈善、企业文化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评选程序

    1、申报

    2014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符合评选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评选要求准备相应申报资料,向所在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申报;

    2、初评

    各市成立初审小组,对申请参加评选的咨询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企业上报的基本信息数据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核实,产值等信息需和统计报表上报信息一致;

    各市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把确定上报企业的申报资料、评分表及汇总表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3、评定

    省造价管理总站和省造价管理协会联合组成专家评优考核小组,对各市推荐的咨询企业申报材料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查,并随机抽查部分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考核,然后综合各类条件进行评选,确定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初步名单;

    经评选确定的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初步名单在浙江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和省造价协会信息网(www.zjzjxh.com)上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投诉且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凡被评选出的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授予“2013-2014年度浙江省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铜牌,同时记入诚信档案,并在省级有关媒体上予以通报表彰。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提供如下资料:

    1、《浙江省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表》一式叁份(附件1);

    2、2013-2014年度完成的三个典型工程的成果文件及委托单位评价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工程造价营业收入审计报告,以及相应收入的发票和缴税税票复印件; 

    4、企业和员工2013-2014年度获奖证书、发表的优秀论文等证明材料;

    5、企业文化、品牌、网络建设的有关材料。

    四、资料装订要求

    1、申报表单独装订;

    2、三个典型项目资料装订成一本,其他资料装订成一本。典型项目资料包括咨询合同、报告书(含封面、扉页、目录、咨询成果报告主体、造价审定单)、任务交办单、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流程单、回访与总结等;

    3、优秀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等;

    4、企业参与编制测算计价依据或编撰咨询行业规范要有具体资料;

    5、企业取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等要有具体资料;

    6、所获奖励包括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协会)等颁发的造价咨询相关荣誉。

    五、评选工作的要求

    1、评选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先进性、真实性,以真正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 评优工作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因评优给企业增加负担;

    3、企业参加评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严重失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企业通过评审取得“浙江省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称号后,主管部门收到其在评审期内不良行为的投诉并核查属实,将取消企业已取得的“浙江省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称号。

    附件1:浙江省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表

    附件2: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3:浙江省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0月28日